2023年2月15日在温州市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学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4个集体、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6个案例获评市级以上精品、典型案例。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抓落实、建机制中践行检察自觉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组织政治理论学习29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大调研和多层次集中宣讲活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等21次。把“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中去,努力在司法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持续深化落实中央《意见》。深刻领悟党中央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结合省委《若干意见》及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重点任务30项,一体落实带动检察全局工作。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组织召开检警、法检联席会议,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家单位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刑事审判质效、信息数据共享、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方面制定协作意见16份,推动构建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依法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5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通过检察开放日、走访联系等形式汇报检察工作,倾听意见建议。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公开听证42人次。自觉接受法院履职制约,对调整量刑等建议,及时审查反馈。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到每案必听律师意见,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
二、主动融入大局,在助共富、护平安中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不断践行能动检察,以高水平的检察供给为大局服务。
除险保安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6人、提起公诉1354人。提前介入“6·22”永中持刀追逐等重大案件16件,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惩处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4人,起诉“黄赌毒”犯罪26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黑恶犯罪12人,起诉13人。以法治思维优化信访生态,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化解的信访七年积案入选全市典型案例,坚决打击信访扰序犯罪6人。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以罚代刑”有案不移专项监督,向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移送立案侦查5人。
服务保障经济稳进提质。起诉“初融”“绿森”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5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和释法说理工作,如稳妥处置涉及被害人28名、房产31套、金额近4000万元的新型二手房合同诈骗案,最大限度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43人。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不起诉44人,最大程度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涉嫌行贿罪的民营医院负责人依法不起诉,追回违规领取补助资金2163万元,保障周边居民就医需求。
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适应重罪占比下降、轻罪数量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不批捕100人、不起诉631人,诉前羁押率26.14%,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不诉率30.88%,为三年来最高。促成178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95.72%,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强化源头治理,就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行业监管等问题,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编发的治理类信息获最高检采纳5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5场次,创作的《青春有检》MV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官方新媒体作品。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办实事、保民生中诠释检察情怀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尽心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做好新时代检察民生答卷。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494人。筑牢信息保护“防火墙”,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8人,对其中5人同步诉请判令公开道歉、支付损害赔偿金,让违法者付出更高代价。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25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扬尘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水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乡村。加强区域协作,与洞头、乐清等五地法检十院共建温台海湾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护温州湾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姑息,批捕26人、起诉43人。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35人,均落实案后帮教。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惩防联动反应机制和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办理一起厌世男子捅伤17岁儿子案,对双方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就业等措施,助力家庭走出阴霾、重归和谐。牵头建设未成年人医疗领域强制报告跨场景应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督促教培机构解聘前科劣迹人员,让孩子们免遭不法侵害。针对严重失职的“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份,促进监管归位。就办案中发现的儿童化妆品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履职,让孩子们更好成长。
用心用情为民纾困解难。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4余万元。办理季某司法救助案,主动申请市检察院启动两级联动救助,并协同省外乡村振兴部门落实综合救助帮扶措施,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就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无证上岗、安全设施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助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特殊人群指定法律援助权利保障专项监督,对法援超期通知、应援未援等情形,发出纠正违法意见4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9人,以支持起诉帮助19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四、聚焦主责主业,在守正义、护公平中彰显检察作为
牢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着力增强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努力当好公平正义守护者、公共利益代表者。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采取科学动态分案、严把办案质量、完善管理机制等举措,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及其家属诉累,审结率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监督撤案11件,监督立案、纠正漏捕漏诉案件已获判决23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法院已采纳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社区矫正超期交付等51人次。牵头各政法单位,制定解决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的实施方案,克服疫情影响,收监罪犯277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1人,起诉9人,办理的温州建设集团行受贿窝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民事检察精准用力。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请抗诉6件,已被采纳14件。从个案监督办理向类案问题解决延伸,针对因信息互通滞后,在当事人死亡后仍作出裁判等情形,监督推动完善当事人资格审查等机制。突出惩治虚假诉讼,如对冒用他人公司名义签订调解协议,骗取法院5份司法确认裁定的行为,同步推进刑事追责、民事裁判纠错与执行纠纷化解,打击“以法之名行恶之实”。刑民协同惩治“老赖”,建议法院对36名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住房公积金等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12条,助力解决“执行难”。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3件,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4份。服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疑难案件办理、行刑双向衔接、数字场景应用等方面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其中通过“上下联动+司法救助”模式,力促一起20余年涉土地权属纠纷化解,被《检察日报》关注报道。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法院已审结5件,均获裁判支持。针对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危废品处置不当、养老金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其中重特大案件11件。树立“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94.4%的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把问题优先解决在诉前。办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推动机场东侧被破坏耕地整改,并以“三查融合”办案深挖犯罪线索,先后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受贿罪起诉1家被告单位、6名被告人。
五、坚持系统重塑,在筑根基、谋突破中积聚检察动能
坚持不懈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净化,厚植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深化数字检察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归集21家单位执法司法信息69万余条,搭建数字监督模型53个,省、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25个数字检察专项全部落地,监督成案数位列全市前三。开展“净化空壳公司”专项监督,监督立案10人、移送公安机关犯罪线索31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企业登记监管,数字监督模型在全市推广应用。融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借助数字模型,查明获得拆迁补偿后仍未缴纳执行款项当事人52人、金额1600余万元,获评全市引领性案例。针对频繁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的“碰瓷型”车险诈骗,构建类案监督模型,监督立案13人。
强化履职能力提升。组织开展精品案例述评会、理论调研沙龙、庭审观摩等活动,全面提升业务素能,4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和理论研究人才,2个集体分获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和法律监督成绩突出集体,6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以“中位数”理念优化完善考核机制,构建“纵向可加、横向可比”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形成勇担当善作为勤履职的导向。强化外部引智,特邀7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狠抓全面从严治检。紧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职责使命,以入选全省检务督察工作示范院培育试点单位为契机,制定《检务督察工作办法》,组建“1+10+N”督察队伍,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办案工作区使用等专项督察,通报批评教育干警6人次,工作经验在全省座谈会上交流,连续两次被省检察院专刊转发。深入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活动,推动全面管党治检走深走实,获评全市“引领型”清廉建设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龙湾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一是履职能力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还不适应,服务保障“两个先行”还需进一步找准路径抓手;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还需各方支持,检察监督向“大数据”借力借智的意识和能力还需提升;四是具有龙湾辨识度的工作品牌、引起社会法治共鸣的精品案例还不够多。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部署法治建设,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首次专门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两条主线,以求极致的精神能动履职,为龙湾深入实施“一区五城”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两个先行”龙湾样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在四个方面聚焦用力:
一是着眼大局大势,在服务保障“两个先行”上聚焦用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探索“民转刑”命案预防治理机制,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龙湾建设。强化市场主体保护,惩治破坏市场经济、金融秩序犯罪,以更加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式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重点工作向街道村社提供更优法治服务,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站稳人民立场,在维护群众幸福生活上聚焦用力。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深化“一老一小”检察保护,守护夕阳、托起朝阳。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更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聚焦用力。将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一以贯之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能动司法等理念,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民事检察精准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数据安全、公共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构建多跨场景应用,加快数字检察实战实效步伐。健全检察一体化机制,用好“三查融合”的思维和方法,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四是对标最严要求,在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上聚焦用力。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一部门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有辨识度的特色品牌,形成亮点纷呈的局面,不断提升龙湾检察影响力。把案例培育融入日常办案,常态化开展精品案例述评会,培育一批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精品案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严格落实管人、管案、管事各项制度,更有力落实“三个规定”,切实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
各位代表,步入新时代新征程,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龙湾实践场景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