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授权巡察第三组(瓯海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和“公检法”系统单位特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
一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履行专政、管理、服务等核心职能责任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高水平法治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
二是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建情况。
四是聚焦巡察、审计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了解党组(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联系方式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巡察工作实效,市委授权巡察组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意见箱,意见箱由巡察组专人负责开启。其他联系方式:①电话:1781625966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②邮政信箱: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304号 瓯海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325041);③电子邮箱:ohqwxc004@163.com。
市委授权巡察第三组(瓯海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