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检察室" | 代表委员走进检察室,零距离参与检察公开听证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工作中,9月15日,龙湾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经开区检察室,实地参观了解龙湾区检察院关于打造“枫桥式检察室”情况,并参与经开区检察室办理的陆某某职务侵占案的公开听证活动,“零距离”感受检察履职办案。
代表委员一行观看了经开区检察室工作展示板,经开区检察室主任曹大波介绍检察室的发展历程、工作职能及相关品牌建设情况。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以及审查认定的事实,并阐明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理由。参与听证的代表委员听完案情介绍后经独立评议,并发表意见。部分代表委员旁听听证。
听证会结束后,代表委员一行参加交流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美蓉从经开区检察室如何延伸检察触角、精准服务企业等方面切入,对打造“枫桥式检察室”做了简要介绍。代表委员围绕此次活动畅谈感受和体会,并为高效开展基层检察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下一步,龙湾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基层治理,把打造“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载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加强基层法律监督、促进基层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用法治力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