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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检说案 | 多次交通事故是“巧合”还是“碰瓷”?数字检察助力车险诈骗乱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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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来源:

  出一次“交通事故”就可以获得车险理赔,这样的“来钱”速度让不少人都动了“碰瓷”车辆来进行骗保的歪念头。但这却让保险公司十分头痛。

  “单起事故赔偿金额是不高,但是十几甚至几十次累计加起来数额可不小!”

  “每次碰撞的部位都差不多,明知是骗保,但没有证据......”

  龙湾区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诈骗案时,发现林某某等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多次驾驶车辆故意碰撞前方正在变道或者转弯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并隐瞒自己故意碰撞的事实,从而导致对方被认定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通过车险理赔的途径,骗取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金,并在获得赔偿后,选择不维修或者简单维修后再次与他人发生碰撞,反复获得赔偿获利。经查,林某某等人2年内利用上述手段与不同车辆发生轻微碰撞30余次,诈骗金额4万余元。后林某某等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依法审判。

  “‘碰瓷’车辆进行骗保的行为其实长期存在,但却存在发现难、定罪难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介绍。

  为精准识别此类行为,龙湾区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平台,将同一车辆或者同一驾驶员频繁获得车险理赔的行为特征进行数字化表达并建立数据过滤模型,对海量车险理赔数据进行碰撞、对比,并结合事故时间、地点、碰撞部位、获赔金额等要素开展人工核查,最终锁定贾某某等13名涉案人员。经移送相关线索,公安机关对该13名涉案人员均立案侦查。

  2023年3月,龙湾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贾某某多次利用他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规则实施压线变道行为之际,故意与对方车辆发生刮擦、碰撞,制造交通事故113件,造成相关保险公司赔付事故损失金额20万余元。2023年6月27日,法院以被告人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责令被告人贾某某退赔涉案赃款,返还相应被害人、被害单位。

  “‘碰瓷型’车险诈骗的乱象,不仅影响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还会侵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剖析个案、类案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充分利用大数据在汇集、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优势,推动问题的解决。”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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