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检察院  ->  检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正文人事信息
关于杨铭等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杨铭同志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一级科员;

赵金虎同志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以上同志的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2月18日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16号 | 值班电话:(0577) 86387037
版权:归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