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听证在矛调中心举行
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6月11日上午,在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龙湾区检察院就两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
听证会由龙湾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项振升主持。
听证会上,项振升副检察长向现场参会人员全面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阐述了拟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
案件1
2016年6月至12月期间,张某某作为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在没有真实货物往来交易的情况下,以开票面额10%的金额支付手续费,虚受杭州A钢铁有限公司、杭州B钢材有限公司开具的18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统计,涉案税额达29万余元人民币。
案件2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期间,王某某作为温州某铸业有限公司经营人,在无实际货物往来交易的情况下,以票面金额8%作为手续费,虚受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2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经统计,涉案税额达59万余元人民币。
案发后,温州某铸业有限公司已补缴税款、罚款及滞纳金。温州某铸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注销。
“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制度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值得点赞!”听证会后参会人员说道。
龙湾区检察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听证评议意见,于近期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下一步,龙湾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