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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滨海园区一起车祸 Q5撞成一堆废铁 造成七死一伤》后续 肇事司机被判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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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8日来源: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5月12日凌晨,4男4女挤进一辆奥迪Q5,以119~128km/h的速度一路疾驰,车上劲爆的音乐、浓浓的酒气,将车内的7名乘客驰向了死亡。除驾驶员王春国外,车上其余7人全部当场死亡。经过酒精检查,王春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5mg/100ml,属醉酒驾驶这起疯狂且惨烈的交通事故在龙湾法院十三审判庭进行二次庭审,肇事司机王春国因无证、醉驾、超速、超载,甚至连前照灯都没开,涉及5项交通违法。

  昨日下午2点20分左右,身穿黄色囚衣的王春国被法警带入审判庭。

  公诉人提出新证供:在案发当晚,有两名目击者看到,王春国行驶的Q5在豪玛酒吧附近,撞到安全护栏后仍然继续行驶。

  公诉人表示,王春国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后超速、超载,且未开启夜间前照灯,以致7人死亡,被告人的主观意识为放任的间接故意,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

  下午3点13分左右,审判长作出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王春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在陈述最后意见时,王春国说:“我犯的错是没办法更改的,所以不管判决怎么样,我都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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