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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两男子非法采矿破坏军事通信线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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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来源: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军事通信线路用来保障军队通信畅通,其重要性不言而欲,一旦破坏就必须严惩。日前,浙江温州龙湾法院审结一起危害国防利益案件,被告人朱某、邓某分别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被处拘役六个月与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7日凌晨,被告人朱某、邓某雇佣他人在温州市龙湾区某街道山上利用挖机非法采矿,在明知可能会破坏位于该处用于架设军事通信线路的一根木柱子(天线绝缘柱)而未采取保护措施,致使该木柱倾倒,造成天线损坏,致重要军事通信中断。2013年3月23日,朱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该木柱架设短波角笼天线一副,其主要功能为保障海军某部队对东南沿海舰艇、台站实施无线电通信指挥。木柱倾倒,导致该部对海上舰艇、上级及友邻单位无线电短波通信联络中断。

  另查实,朱某、邓某已与海军某部队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部队亦从维护军民关系大局出发,向司法机关发函要求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邓某伙同他人未经审批进行采矿,明知可能破坏重要军事通信设备而未采取保护措施,致使重要军事通信设施受损,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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